国际禁毒日
抵制毒品 参与禁毒
健康生活 远离毒品
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,分辨是非能力较弱、好奇心强,在利益的诱惑下,总有一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走入贩毒的歧途,毁了青春也害了他人。
16岁,绝大部分少年还在课堂上寻求真理,而“小轩”(化名)却因一时贪念,成为了贩卖毒品案的犯罪嫌疑人。
2020年8月,“小轩”知道吸毒人员“小伟”需要购买毒品摇头丸后,受利益诱惑,遂与朋友“阿锋”商谈好毒品交易的价格及报酬。在“小轩”的居间介绍下,其伙同“阿锋”等人前往清城区某奶茶店将5粒净重1.3克的毒品摇头丸贩卖给“小伟”并收取毒资人民币500元。交易完成后,公安人员当场将“小轩”等人抓获并依法扣押了5粒毒品摇头丸。
清城区检察院在受理这起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件后,承办检察官认真贯彻执行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工作方针,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、法律援助、社会调查、心理疏导、亲情会见、教育保护等各项帮教工作。经审查,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“小轩”是未成年人,系初次犯罪,犯罪情节较轻,悔罪态度较好,自己没有吸食毒品,综合其心理评估报告、社会调查报告等材料,清城区检察院决定对“小轩”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。经过6个月的考察,最终对小轩作出不起诉决定。小轩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后感动不已,并表示:“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,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干违法犯罪的事情了!”
“小轩”虽然一时失足涉嫌了贩卖毒品罪,但清城区检察院给了小轩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,并由检察官携同心理咨询师、社工组成帮教小组,帮其找出自身症结所在,通过亲子关系的修复,化解了其与母亲的矛盾,令其幡然醒悟,重新做人。对“小轩”作出不起诉决定,避免了刑事处罚留下的污点。“小轩”母子向检察官送上了致谢的锦旗,并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现已在烘焙班学习,打算以后给检察官送上亲手制作的蛋糕!“小轩”的母亲和检察官都欣慰地笑了。
道阻且长,行则将至。我们要把群众当家人,把案件当家事,以更优履职办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件“小案”。下一步,清城区检察院将与其他兄弟单位持续联动开展禁毒系列活动,以“身边人身边案”为切入点,及时开展送法进社区禁毒宣讲活动,共同努力营造无毒清城、平安清城。
-END-